别墅设计|别墅装修|别墅装饰|别墅装修设计|北京别墅装修公司--北京鸣仁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特许常识
当前位置:鸣仁中国 > 特许常识

特许常识

 
(1)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销售模式,传销的产品通常不被市场所了解,需要通过传销的方式进行推广。同时传销的产品由于它有特别的渠道,所以价格与普通市场上的产品不直接进行比较。另外,传销过程中将销售权细分的过程是以推销产品的数量等因素作为条件的。这几方面均与特许经营有着本质的不同。特许经营是一种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建立某种契约关系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方式,通常,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产品或服务已被市场接受或已得到验证,具有较好的市场成绩。另外,特许经营的授权过程要复杂得多,它要综合考虑被特许者各方面的实力。而传销是国家严令禁止的活动。 
(2)特许经营与直销的区别 
   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它涉及到某种商业形式的授权使用问题,特许者通过授权给被特许者此种商业模式的使用权而靠被特许者的努力来销售产品或服务。
直销并不涉及转让销售权的问题,一般采取厂房派员直接向客户销售或通过直销点、媒体广告等方式来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
(3)特许优势
特许经营的制度优势:
    •对加盟商更强的激励作用
    •特许人与受许人命动共同体的合作关系
    •有市场基础的市场拓展能力
    •具有较强责任心的服务
    •双方较小的管理精力投入
    •降低管理费用
    •知识与公共关系的便利性
      特许经营的经营优势:
    •特许经营对受许人的的优势
     -使投资成功的机会大大提高
     -受许人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培训和指导
     -受许人可以降低成本
     -受许人可以使用总部著名的商标或服务
     -受许人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
     -受许人较易获得总部或银行的财政帮助
     -受许人可以获得总部的经销区保护
     -受许人可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优势
     -特许人不受资金的限制,可以迅速扩张规模
     -受许人积极肯干有利于特许人事业发展
     -特许人可能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特许人可以获得政府支持,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
(4)特许的起源 
  1865年现代特许经营诞生--美国胜家缝纫机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当时沿属领生新产品,由于市场上消费者对新产品的性能及产品本身认识不足,胜家公司决心进行大胆地尝试,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收到的效果彼佳。
  胜家特许经营的成功,使特许经营在美国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并且为事实所证明它存在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挑战性。在随后的几十年中,随着许多采取特许经营的著名企业(可口可乐、麦当劳、肯德鸡)高速发展和扩张,特许经营受到了全美企业的高度关注。1959年,为了进一步推动特许经营事业的发展,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FA成立,现在共有600家会员遵守着其制定的特许经营道德规范和营运标准。
  许多国家的特许经营的触角已经遍及���几乎所有的零售业和服务业,并且正以非常快的速度向其它领域快速扩张。
    1、餐饮业(餐饮业是特许经营的主力军,尤其是快餐。)
    2、旅店
    3、休闲旅游
    4、汽车用品及服务
    5、商业服务(会计报税、广告代理、企业顾问、秘书公司等)
    6、印刷、影印、招牌服务
    7、人力资源开发、猎头
    8、家庭服务
    9、宅装修
    10、便利商店
    11、洗衣店
    12、教育用品及服务
    13、汽车租赁
    14、机器设备租赁
    15、零售店
    16、健身、美容服务
    17、房地产中介
    18、其他服务业
  特许经营在全球都获得一致的欢迎,其主要原因在于特许经营既可以作为一种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成长和扩张。另方面,也可以作为一种创业的模式,这对于那些资金有限,缺乏经验,便确实又想投资创业的人而言无疑是有极其强的吸引力,因为一旦他加盟实行特许经营的企业,他就可以得到一个已得到实践检验成功的商业经验和经营管理方法,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得到一个也许是价值很高的无偿的品牌,还可以得到特许人的指导和帮助,所有这些都将大大减低他的投资创业的风险,使他获得成功的概率大幅提升。更重要的是各国政府的扶持态度也是特许经营成功的一个重要方面。
  60-70年代,随着特许经营的快速发展, 由于特许经营在各国(特别是美国)缺乏法律的约束,有许多骗局的上演导致了一些特��经营的失败。给特行经营的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70年代以后,美国出台了有关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之后,逐步约束了特许经营领域的投机不法行为,逐步促进了特许经营的发展。80年代,特别是90年以后,特许经营步入发展的黄金时间。
(5)用合同规范特许行为 
  当特许经营被预言为21世纪主导商业模式之后,特许经营已成为国内商业市场上一股势不可挡的洪流,由于我国在此立法上相对滞后,且因行业不同、特许人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等原因,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往往存在很大差异。但无论是怎样的法律关系,只要有一份较为完善的特许经营合同,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纠纷,并在纠纷产生时使用合同条款进行救济和保障,以达到维护体系的完整和保障经营顺利的目的。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
  由于特许经营起源于欧美,进入我国的历史并不长,近年来由于其低成本、高扩张性而颇受许多内资企业的青睐。根据特许经营的法律概念,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应是一种通过《特许经营合同》(下称《合同》)为纽带的契约关系,双方无资产关系,也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通过《合同》进行约定。但由于目前许多内资企业资产结构相对复杂,加之某些行业新企业设立的政策性限制,导致许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存在一定的资产关系,主要情况有:1)特许人先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逐步将该分支机构的股权转让给被特许人。2)特许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资金均由被特许人承担,被特许人享有该机构的经营管理权,特许人承担监督指导职责。
  上述介于特许经营和参股经营之间的经营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弊端。于特许人而言,往��可能因对分支机构的失控而导致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被特许人而言,也可能因特许人经营不善而殃及已自行投入资金的分支机构。因此,从纯法律角度而言较反对在特许经营的形式中渗入非契约因素的其他关系,若因非采用资产关系而不能实现其体系目的的,可以考虑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法律地位作明确约定,并要求对方互相提供担保,该担保可为保证人担保、抵押担保等。一旦发生因一方债务而影响到另一方的资产时,可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处置抵押物以维护权益受损方的利益。
  对《合同》中相关概念的定义
  由于特许经营方面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以及特许经营内容的多样性,《合同》必须对相关的概念进行约定,一般需约定的概念主要有:特许人、被特许人、加盟店、经营手册、到期日、特许区域、营业地、特许企业标识、期限商标、特许产品、包装等。
  上述概念因特许内容的不同而异,但无论是怎样的特许经营,都必须对上述概念进行定义,以防止合同内容中关键词的歧义,而造成履行中产生纠纷。
  特许区域和营业地的约定
  区域的约定旨在保护被特许人的经营权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不受其他被特许人的干扰,同时也不允许被特许人擅自在该区域范围内另行设立第二家加盟店,故一般特许合同对特许区域均有约定,但其约定往往未达到法律上所称明确的概念。如某《合同》曾约定在该加盟店方圆五公里范围内不再设新加盟店,后特许人另设加盟店时双方发生争议,特许人认为新加盟店已超出方圆五公里以外,理由是“方圆”长度应以周长计算;被特许人认为新加盟店未超出方圆五公里,原因是“方圆”通常指半径。又如1994年某《合同》约定在四川省成��市设立的某品牌汽车维修点的特许区域是“四川省”,1998年重庆市被列入直辖市,不再隶属四川省,双方即为特许人可否在重庆市另行设立加盟店发生了正义。
  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特许区域使用权划分的约定,即明确“四至”范围,并附区域图,使用地图上的准确地理概念进行标识,不仅便于双方的理解,也避免了日后纠纷的产生。同时,建议在《合同》中对加盟店所在的商业地址进行确认,若在《合同》签订时无法确认的,可约定加盟店或新加盟店(仅指地区性加盟)营业地的设立或变更需经特许人事先书面确认。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特许经营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即为特许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一般来说,该知识产权除商标专利外,还包括商业秘密和商号。
  普通的《合同》可以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载入,但若《合同》涉及商标、专利的许可等,应另行制作《商标许可合同》和《专利许可合同》作为从合同。
  此外,对特许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合同》中应作如下约定: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间等等。其中应包括被特许人与其雇员签订保密协议的约定及《合同》终止后归还商业秘密资料的约定。
  商号作为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特许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应确认商号的使用方法、范围、变更,并应对《合同》终止后的商号禁用事宜作如下约定:要求被特许人销毁、归还或向特许人转卖所有带有特许人商号的招牌、材料和产品;要求被特许人终止加盟店经营或变更加盟店的商业名称的登记;要求被特许人修改由其保留的房屋、设备、陈设等,以消除任何与特许人有联系的迹象。
  竞业限制的约定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除了输出其知识产权外,最重要的就是其经营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绝非类似可口可乐配方可有少数人掌握,而必须向被特许人进行传授和培训,在被特许人能够熟练掌握其经营技巧后,很可能会另行设立相同行业的企业,这样特许人会无意中为自己培养了竞争对手,因此,对竞业限制条款进行约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被特许人滥用特许人的经营管理模式。
  通常,在《合同》中应对竞业限制作如下约定:被特许人及其关联企业或直系亲属在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若干年内(具体年限由双方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协定)不得从事与加盟店经营范围相同的行业;被特许人在合同终止后应归还与特许人及特许经营相关的资料、设备等。(未完待续) 
(6)怎样投身特许经营 
    How to ensure consistent quality standards in each outlet
    完善的操作手册;
    恰当的培训中心及场地;
    各项工作步骤标准化;
    着重成果的培训课程;
    层叠式的培训制度;
    有效的管理架构;
    培养优秀的店铺管理层;
    严谨的巡查制度;
    定期的员工考核制度;
    How to establish a distribution network
    优良的产品、良好的服务、独特的经营模式;
    坚持4S、3W原则;
    统一营运模式;
    网点重质不重量;
    建立共同价值观;
    善用市场资讯,对市场变化敏感;
    锐意求新;
    Overseeing franchisees
    高控制来自高服务;
    支援--重量更重质;
    拥有共同愿景;
    良好的沟通;
    共同成长;
(7)特许经营类型 
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有两种基本类型:
    1、 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销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者氛人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作严格的规定。这类特许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以及饮料的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发展趋缓并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演化。
    2、 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继不断的权利金,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快速发展。
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构成划分有:
    1、 制造商和批发商 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的糖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最典型的例子。
    2、 制造商和零售商 汽车行业首先采用这种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有同样��特许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特许。
    3、 批发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 零售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特许经营按授权特许权的方式分为单体特许、区域开发特许、二级特许和代理特许等类型
(8)特许经营成功的前提 
    在中国获得特许经营成功的前提
    在中国开始特许经营之前:
    自我评估
    你为什么要在中国开展特许经营?
    为获得成功,你准备化多少时间和精力?
    你对于一个良好的中国受许方有没有基本要求?
    产业/市场评估
    获得主要的和次要的产业信息和统计资料
    对某一产业的整体潜力给予评估
    该产业的竞争情况如何?
    特许方评估
    特许方的背景(企业机构和财务状况)
    参观外国特许商
    特许方评估(续)
    允许与当前的和以前的受许方交谈
    了解产品/服务边界
    了解协议中的关键术语和条件
    特许经营前的计划
    推出一个企业样板作为工具,借以树立对各有关方面的正确和现实的期望
    计算出在最坏情况下的现金需求量
    计算出当前的资金需求量
    作出���要的管理计划
    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后
    管理当地化
    管理人员招聘计划
    确定管理当地化的正确时机
    起推动和监督作用的特许方
    非常明确特许方的多重角色
    这些角色的内容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和特许经营前期培训中应有明确的规定
    新产品的开发和支持
    从其他受许方采纳新观点

 

 

 

别墅设计|别墅装修|别墅装饰|别墅装修设计|北京别墅装修公司--北京鸣仁装饰有限责任公司